2006年4月20日

琳達的天津房事(二)

<代誌不會是憨人想的這樣簡單>這句話,在年紀越來愈大後, 更是明白其中的深意呀。


比如說,如果以為發現, 價錢合理/格局方正/陽台的歸陽台/廚房歸廚房的房子,便趕緊付了押金 ,就此高枕無憂,涼涼地等搬家,就真的是標準的憨人一名。

也就是說,憨人琳達在重回天津後,發現屋主又背著我偷偷找房客。因為其他房客都是找來當辦公室,所以居住要求自然沒我來的多 (可是比較起來,我提的要求已經很少了 ,真的, 真的喔!)

例如 ,她們就不會要床, 要沙發, 要冰箱, 要洗衣機.... (這裡都是連傢俱電器一起出租, 而且多數是新的。)

在兩邊拉鋸戰下,

我已經退讓.....床墊只要彈簧沒壞 OK
冰箱,電視運作正常 OK
DVD Player沒有? O...K
微波爐在賣場自己買? ....O....K.....
天津水質很差,但不附飲水機! ......o...k........

但是房東仍是不滿意,要求我在屋子還沒裝修完成之前,就要簽合約,以表示"誠意"。(真不知我之前退讓那些,是表示了些啥鬼訊息出去)這就真是太過分了。  

公司的派駐幹部保母(燕),拍胸保證會說服屋主不要這麼硬,用的理由便是,勸屋主要往長遠打算,因為琳達絕對會好好愛護她的產業,不然,也有琳達上班的公司當擔保。再者,哪天琳達不住了,公司仍有一堆人在排。

只是燕講的再多,屋主一句 ==>我不看長遠  我只要現在就能拿到錢  

燕一用電話回報屋主反應,當下決定收回押金,重新再找房子。就不信沒比它好的(其實....心裡還真是有點不信哩..唉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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